义乌市场准入便利化程度再次领跑全国
“没想到开办加工型企业也不需要房产证明和租赁协议,实在是太方便了!”5月22日,从事钟表生产的浙江省义乌市墙亿钟表有限公司的办事人员何女士顺利拿到公司营业执照后,开心地说。近日,义乌市政府再次修订并下发《义乌市放宽企业住所(经营场所)登记条件实施细则》,明确在义乌市内(除国际商贸城等专业市场外)全面实施住所(经营场所)登记申报承诺制。
2013年5月和11月,义乌市在浙江省率先启动两轮商事登记制度改革,先后推行“先照后证、筹建登记”“放宽住所限制、集群注册”“一照多址”“一址多照”“注册资本认缴制”“取消最低注册资本限制”等多项改革措施,全面放宽了企业名称、注册资本、经营范围、经营场所的登记要求,共有8项改革举措走在全国前列。
2017年,“最多跑一次”改革在浙江省全面启动,义乌市场准入便利化改革持续加速。
2017年5月,义乌市对两年前下发的《义乌市放宽企业住所(经营场所)登记条件实施细则》进行第一次修订,在实行“一照多址”“一址多照”工商登记的基础上,启动“实施住所(经营场所)申报承诺制+负面清单制”。
租房协议和房产证明,多年来一直是营业执照申请材料中不可或缺的要件。按照原工商总局《企业登记提交材料规范》和相关细则的规定,市场主体在申请住所(经营场所)登记时,需要提交住所(经营场所)权属证明,属租赁使用的,还需提交租赁协议等材料。
“房东有房产证还好,如果没有,需要房东到街道或村里开证明,非常麻烦!”回想起以前为了开证明“跑断腿”的经历,经营户张先生感慨万千。
实行住所(经营场所)申报承诺制后,《住所信息申报表》代替了租房协议和房产证明,真正实现了群众“办一件事、进一扇门”。
一年后的2018年5月,义乌市对企业住所(经营场所)的限制再次放宽,原先制定的负面清单被取消,除专业市场以外的经营主体,填写《义乌市企业住所(经营场所)信息申报承诺书》后,即可免予提交租房协议和房产证明。
大刀阔斧砍掉房产证明等证明材料,义乌市场准入便利化程度再次领跑全国。
“取消企业住所(经营场所)合法使用证明后,大部分市场主体用一张身份证就可实现市场准入‘全通关’。”义乌市市场监管局相关负责人介绍,“由于义乌市场主体存量大、增速快,按照办件量测算,仅取消企业住所(经营场所)合法使用证明一项,全年就可使群众少提交证明材料10万份左右。”
在放宽准入的同时,义乌市也在不断探索“严管”。此次新修订的《实施细则》就提出了明确的“严管”要求。根据《实施细则》,市场监管部门要定期将登记信息推送给各镇街、各相关部门。对重点行业经营主体,各部门须各司其职开展有效监管。市场监管部门还将按照“双随机、一公开”要求,对每年新登记和变更过住所(经营场所)的市场主体按一定比例进行随机检查。对检查中发现查无下落的,依法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并向社会公示,采取部门联合信用约束措施;对不如实申报住所(经营场所)而取得工商登记的,依法给予行政处罚;对情节严重的,撤销工商登记或吊销营业执照,并实行信用惩戒。
“‘宽进不失管、严管不扰企’,打造全国一流的营商环境,是我们不懈努力的目标。”义乌市市场监管局相关负责人表示。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