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余姚一汽修厂被消保委认定维修存在过错
汽车零部件就与人的器官一样,一旦有损必须马上维修,才能维持正常的运转。汽车维修,有些外在的修饰费用可以节省,因为那没有太大必要,但一些关键零部件费用是绝对不能节省的。如果仅仅是为了省钱,对汽车的维修打了折扣,那就有些得不偿失了。近日,就有这么一家汽车维修店,为了节省一点维修费用而没有更换本该更换的汽车零部件,导致狠狠地出了一次“血”。
事情是这样的。今年3月,浙江省余姚市消费者吴先生开着一辆保时捷出了单方面事故,造成发动机损毁、传动系统严重后移、车前饰板报废。因特殊情况,保险公司不能理赔。为了节省费用,吴先生没有去4S店维修,而是在一家普通维修店进行了车辆修复。当时双方约定,所换零部件都用拆车件,也就是从二手车上拆卸的旧零件。到了8月,吴先生结清15万元修理费用,就开上修复后的车子走了。可令他万万没想到的是,在当日回家的半路上,这辆车子突然抛锚了。吴先生遇到这种车刚修好就出故障的事,非常恼火,也没返回修理店检查,就直接跑到了余姚市消保委投诉,要求维修店退还修理费用,并赔偿损失。
余姚市消保委接到投诉后,立即联系该汽车维修店进行了调查。经多方了解,大致判断是车子的差速器由于碰撞后出现裂纹,维修店虽然发现了问题,但没有更换,只是焊接了一下。该维修店负责人称:“当时我们是为了帮吴先生节省点修理费,而且修之前我也问过其他4S店,他们都说焊接一下就行。后来车子修好后,我们试车也试了好几百公里,没发现什么问题。”同时,吴先生也表示,像这种情况他也咨询过其他维修店,应该就是差速器出现了问题。
经调查证实,车子出现故障的原因确实是差速器出现问题。随后,消保委组织双方当事人进行调解。调解时,消保委工作人员认为,换一个差速器的拆车件,一般仅需几千元,最高不超过万元,维修店不应该未经车主同意而擅自“以修代换”,而且差速器的焊接本身已给车辆以后的行驶埋下隐患,维修店有不可推卸的责任。经调解,最终双方达成一致协议:该维修店一次性赔偿给吴先生3.5万元经济损失,后期修复由吴先生自己负责。
为此,消保委也提醒维修厂家和消费者:维修店不要为了一个零部件抱侥幸心理,为了安全考虑,该换的零部件还是得换,不要给自己带来不必要的经济损失,甚至丧失信誉;对于消费者来说,如果您的汽车出现故障、损坏,应该去正规的4S店维修,不要为了节省费用而使用拆车件,给自己的爱车带来安全隐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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