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从十七个方面营造宽松便捷市场准入环境
5月14日,陕西省人民政府出台《关于深化商事制度改革促进市场主体发展的意见》,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进一步营造更加宽松便捷的市场准入环境。根据《意见》,陕西省将从放宽市场主体名称登记条件实行企业名称自主申报制度、实行市场主体住所(经营场所)申报制度、放宽市场主体经营范围登记条件、实行工商登记全程电子化、实行“多证合一、一照一码”改革、实行“双告知、一承诺”制度、完善简易注销机制、简化登记注册程序等17个方面全面深化商事制度改革。
《意见》明确,要建立健全线上线下双轨并行的便利注册服务新模式,开通涵盖所有企业类型、所有业务类型、所有区域的企业网上登记系统。统一身份认证体系,建立“微信办照”全程电子化登记管理系统和电子营业执照管理系统,推广电子营业执照应用。简化个体工商户登记程序,实行名称现场提供、住所自主申报、登记信息口述、当场核准发照。全面推行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简易注销制度,对未开业企业、无债权债务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实行简易注销登记程序。
《意见》强调,要落实扎实推进信用信息系统建设、持续清理行政审批事项、完善事中事后监管制度等3条配套措施,依托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陕西)和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陕西),建立体系完整、责任明确、高效顺畅、监督有力的工作机制,实现企业信息无障碍互联共享应用。按照“取消、下放、合并”的原则,继续深入推进市场主体准入过程中许可审批事项的清理工作。健全协同监管和联合惩戒机制,形成事前告知承诺、事中监管执法、事后联合惩戒的全链条监管方式。
《意见》要求,各级各有关部门要加强组织领导,明确任务分工,加大宣传力度,营造浓厚社会氛围,建立完善工作机制,确保各项改革措施落实到位,确保改革期间监管不断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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