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场监管总局印发《意见》加强直销监管工作
近日,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直销监督管理工作的意见》,要求各地工商和市场监管部门进一步加强直销监督管理工作。《意见》指出,要在“放管服”改革大背景下,维护直销市场秩序,促进直销市场规范健康有序发展,并就进一步加强直销监督管理工作提出意见。
一是加强对直销企业、直销员及直销企业经销商、合作方、关联方的监管。各地工商和市场监管部门应按照《直销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要求,加强对直销经营主体的监管,关注其是否获得直销活动区域许可,是否及时变更直销经营许可和企业登记注册事项等;加强对直销员招募活动的监管,关注招募主体、招募对象和招募广告内容是否合法,是否以交纳费用或购买商品作为发展直销员的条件;加强对分销直销企业产品的经销商及各类经营主体的监管,督促直销企业对其经销商的经营行为进行指引和约束;加强对与直销企业有合作协议关系的合作方、关联方的监管;加强对直销企业及其分支机构组织召开的含有产品推介、营销方式、计酬制度、加入方式等内容的直销会议(包括但不限于研讨会、激励会、表彰会、产品推介会、业务沟通会、美容或者营养讲座等)及经销商组织的各种会议的监管。
二是依法查处与直销相关的各类违法行为。各地工商和市场监管部门应综合运用工商和市场监管领域法律法规,充分运用现代化执法办案手段,依法查处直销企业、直销员及其相关经营主体的下列违法行为:违反《直销管理条例》的违法行为,违反《禁止传销条例》的违法行为,违反《反不正当竞争法》《广告法》等其他工商和市场监管法律法规的违法行为。
三是建立健全直销监管工作机制,包括分级分类监管机制,行政指导机制,企业信息公示和“双随机、一公开”机制,宣传工作机制,风险预警和化解机制。同时,上海公司注册网各地工商和市场监管部门要加强直销行业风险化解工作,在发现群体性事件隐患或苗头时,应及时处理,防止扩大升级;在具体处理群体性事件时,应根据实际需要,采取各种方式应对、化解,妥善处置事件,化解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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