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三项举措提升监管效能
今年以来,湖南省长沙市工商局以电子监管为基础,以专项监管为重点,以信用监管为突破,大力推进事中事后监管,监管效能明显提升。大力推进电子监管。该局按照市场主体可视化、监管内容定制化、回访记录痕迹化、监管责任明晰化的要求,以三维电子地理系统为基础,以市场主体电子标注为核心,以综合业务系统数据信息平台为载体,集合移动终端和综合业务监管两个系统,开发了长沙市市场主体电子地理监管平台,开展新设市场主体回访、电子地理标注、信息查询及精准监管。全市新设市场主体回访、标注、抄告率超过95%。
不断加强专项监管。该局通过“双随机”方式抽查企业6100户,专项抽查非融资性投资担保企业163户;落实“双告知、一承诺”,以书面方式向申请人、审批部门抄告“先照后证”相关信息,增强协同监管合力;组织开展十大亮剑行动、八大专项整治行动,共立案3114件,结案2756件,移送司法机关处理案件42件。
积极探索信用监管。该局推动归集涉企信息48.8万条;建立完善企业信息公示、公示信息抽查、联合惩戒等制度;完成市场主体年报179万户次,将30026户企业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公示企业信息2.21万条、股权出质信息2.71万条、行政处罚案件1.52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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