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一4S店欺诈消费者被罚15万元
【基本案情】2015年央视“3·15”晚会曝光称,位于浙江省杭州市天目山路325—2号的浙江元通港昌汽车有限公司涉嫌对因发动机故障灯亮送修车辆提出的维修建议及方案存在价格虚高、“小病大医”等问题。浙江省杭州市市场监管局执法人员于2015年3月15日21时许赶到当事人门店,就被曝光情况进行调查,并制作现场笔录。
【调查结果】
执法人员查明,2015年2月9日,当事人处开来一辆发动机故障灯亮起(系人为断开点火线圈插座所致)的骊威小客车。当事人前台员工对该客户予以接待,开出维修检查单后,由维修组组长对该车辆进行检查。维修组组长通过电脑仪器检测,发现发动机第四缸缺火,随后打开引擎盖检查,未发现异常,也没有对点火线圈做进一步系统检测,便得出发动机第四缸点火线圈有故障的结论,建议更换点火线圈。同时,员工不对发动机的实际工作性能、状态等情况作进一步检查,而以该车辆已经行驶了4万多公里为由,附加建议客户做需要支付费用的清洗节气门、喷油嘴积碳项目。后因当事人处现场没有该车型的点火线圈,该客户没有进行维修、清洗而自行离开。2月10日15时左右,该维修组又接待修理了与上述骊威车辆故障情况(第四缸缺火)基本相同的天籁小客车(第六缸缺火)。维修组组长对该小客车的故障诊断过程和诊断结论与前一天发生故障的骊威小客车基本一致,有差别的是在建议更换点火线圈的前提下,以该天籁车在第六缸缺火的状态下负荷行驶过几十公里,可能导致变速箱油品变差为由,附加建议更换变速箱油。天籁车客户问,更换点火线圈及变速箱油需要多少钱,回答需要1000多元。最后,该客户以赶时间为由,未更换点火线圈、变速箱油。另外,当事人通过自查,也发现其存在为李某等12户客户过早更换配件的事实(其中为9户客户过早更换火花塞,为3户客户过早更换点火线圈)。
【处理结果】
依据《浙江省反不正当竞争条例》第二十七条“违反本条例第十条、第十一条、第十二条、第十四条、第十六条规定的,分别按照《反不正当竞争法》《价格法》和《招标投标法》的有关规定予以处罚”,结合当事人的行为经央视“3·15”晚会曝光后产生的不良社会影响,并鉴于当事人事后积极配合调查及开展整改等情况,经研究决定,责令当事人改正违法行为,并对其处以罚款15万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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