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涨知识】社保费两种缴费证明区别与开具:社保
社保费完税证明和社保费缴费记录都是税务机关出具的证明缴费人社会保险费已申报且已缴纳入库的税收凭证,两者的具体区别如下:
开具次数:同一期间的缴费情况,缴费人可以多次申请开具社保费缴费记录,但社保费完税证明只能开具一次,第二次及以上需要通过完税证明补打实现开具,且完税证明会明确标注打印的次数。
证明功能:社保费缴费记录是证明文书,不能作为记账凭证,通常自然人需要的都是缴费证明,用来贷款买房、子女出国留学等第三方证明用;而社保费完税证明则是法定的记账凭证,一般都是企业缴费人开具作为记账使用。
加盖电子章:电子税务局出具的社保费缴费记录加盖的是主管税务机关的电子公章,而出具的社保费完税证明加盖的是主管税务机关征收专用章。
以下是这两种证明的开具方法:
社保费完税证明:
用人单位:可通过社保费管理客户端或上海市电子税务局,在【证明打印】-【税收完税证明(非印刷)开具】模块开具单位社保费完税证明。
灵活就业及城乡居民:可通过上海市电子税务局,在【地方特色】-【社保业务】-【证明开具】-【开具社保完税证明(社保费)】模块获取社保完税证明。
社保费缴费记录:
用人单位:可通过社保费管理客户端或上海市电子税务局,在【证明打印】-【单位缴费记录打印】模块开具单位社保费缴费记录。
单位职工:用人单位在完成社会保险费缴费后,可通过社保费管理客户端,在【证明打印】-【职工缴费记录打印】模块开具2023年12月所属期及以后的职工社保费缴费记录。
灵活就业及城乡居民:可通过上海市电子税务局、上海税务APP、一网通办或随申办,在【地方特色】-【社保业务】-【证明开具】-【灵活就业及城乡居民社会保险费缴费证明开具】模块获取社保费缴费记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