泸州吸引民营企业积极参与现代企业制度改革
4月27日,四川省泸州市长江机械有限公司等11户民营企业通过四川省民营企业建立现代企业制度改革专家评审组考评验收,它们不仅在泸州市民营企业建立现代企业制度改革试点中共计获得政府180万元专项奖励,而且在改革中脱胎换骨,强身健体,增强了核心竞争力。
地处川东南的泸州市去年实现民营经济增加值882.5亿元,比上一年增长9.5%,增速排名全省第一。2017年1月~3月,泸州市实现民营经济增加值236.9亿元,同比增长10.3%。去年,泸州市实现民间投资1051.3亿元,民间投资占全社会投资的比重为60.8%。2016年,全市民营经济实现地方税收77.8亿元,占地方税收比重为95.7%;民营经济实现国税收入20.8亿元,比上一年增收6.5亿元、增长45.6%。
要使泸州市民营经济长期保持旺盛的生命力,并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立于不败之地,就必须推动民营企业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帮助企业强身健体,这是泸州市各级党委、政府近年来形成的共识。
泸州市去年在全市试点推进10户民营企业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的基础上,今年扩大试点范围,推进100户民营企业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并提出在2018年、2019年分别推进300户、500户民营企业建立现代企业制度。2020年年底前,全市有条件的民营企业都要基本建立现代企业制度。
为此,泸州市去年专门出台《泸州市民营企业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的评价和奖励办法》。该《办法》规定,凡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的民营企业,优先享受政府给予民营企业的所有政策。着力推动一批已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的民营企业尽快上市,加快上市企业的培育、改制和发行申报,市财政对上市企业分阶段给予一定资金支持,消除上市障碍,降低上市成本。全面落实国家各项税收优惠政策特别是结构性减税政策,帮助民营企业尤其是已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的民营企业,用足、用活、用好税收政策,降低税负成本。放宽企业名称限制,放开经营范围限制,实行企业经营许可权有效承接。市财政每年安排资金1000万元,对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的民营企业实行重奖,各区县也要安排专门的配套奖励资金。按达标企业10万元、示范企业30万元、优秀示范企业50万元的标准,实行一次性奖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