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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除“炒信毒瘤”须推进社会共治

文章发布时间: 2018-03-27 17:30:00 本文作者:
网购时,很多人都会参考买家点评,关心卖家信誉度,以便寻找可靠的网店。于是,刷手粉墨登场了。更有甚者,一些不法商家将炒作商业信誉做成“产业”,还开设专业的刷单平台,形成了一条巨大的灰色产业链。
近日,浙江省工商部门公布了一张今年打击网络“炒信”的成绩单。在取得优异成绩的背后,网络“炒信毒瘤”该如何清除引起各方关注。专家指出,除完善相应的法律监管规定、提高监管执法信息技术水平外,还应健全个人诚信记录体系,推进社会共治。

网络“炒信”大案频发
“炒信”是网络商家为了给自己或他人提升商业信誉,以虚构交易等方式进行刷单,从而提升网络经营者信用、店铺动态评价、商品交易量等数据的行为,其目的是招揽消费者,获取更多的交易机会。
林天彪是浙江省杭州市余杭区市场监管局一名稽查人员,他向记者展示的厚厚一沓案卷,是今年3月到8月查处的网络“炒信”案件,被查处的淘宝、天猫、京东等知名电商平台上的卖家达140多家。
执法人员发现,杭州某公司运营的“整点抢”网站不仅大肆招募炒信刷手,还给每名刷手配备了刷单讲解视频。在其专用术语中,所谓做任务就是刷单,通过虚假交易的方式,炒作提升商家信誉,以吸引更多消费者购买。
近日,浙江省工商局发布消息称,今年上半年全省共摧毁刷单平台5家,分别是为杭州“傻推网”“整点抢”“领啦网”“蓝天碧水”“牛刷刷”。涉案刷单金额累计高达1.2亿元,涉案商家1.86万家,涉案刷手6.36万名;查处的“牛刷刷”刷单平台刷单数量达40万条。目前,杭州市西湖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对4家刷单平台作出罚款合计56万元的行政处罚,余杭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对设立“牛刷刷”网的杭州某文化创意有限公司罚款8万元。
记者观察发现,“炒信”已绝不仅仅是个别“刷手”的个案行为,涉及刷单平台的“炒信”大案时有发生。此前重庆市工商部门查处的“蓝天店主网”刷单平台炒作商业信誉案就是一例。
今年5月的一天,在重庆市江北区某高档公寓的一户居民家中,刷单平台“蓝天店主网”的运营者杨某夫妇,在重庆市工商局巴南区分局执法人员监督下,关闭了他们运营5年的网站。5年里,这个刷单网站的流水资金超过1亿元。
2010年,杨某夫妇创立刷单平台“蓝天店主网”。他们通过购买百度关键词、QQ群推广的方式公开招揽生意,广告费高达每月上万元,并通过QQ等社交软件,将生意分发给刷手。截至案发,已有多个电商平台的数千家卖家参与,累计注册会员19万人。
目前该案已调查终结,重庆市工商局巴南区分局依据《网络交易管理办法》及《反不正当竞争法》的相关规定,对杨某夫妇“炒信”行为处以20万元的罚款。

政企协作实现精准打击
“炒信”已严重威胁网络交易诚信体系。“今年央视‘3·15’晚会曝光了网络市场‘炒信’行为,炒信已成为网络交易市场的一颗毒瘤,严重阻碍网络市场的健康发展。”浙江省工商局副局长张雪林说。今年以来,省工商局与淘宝、天猫平台加强沟通交流,在全国首创政企协作打击网络违法行为新模式。
据介绍,为了有效打击网络市场违法经营行为,浙江省工商局举行网络市场专项执法行动部署会,下发《关于开展2016浙江“红盾网剑”专项执法行动的通知》,全面启动专项执法行动。
“网络市场有别于传统市场,网络违法当事人主体确定、交易数据提取等,绝大多数需要在交易平台上调查取证。因此,查处网络违法行为不仅需要执法部门强力推进,更需要第三方交易平台专业技术的强力配合。”浙江省工商局经检处处长陆立权告诉记者,“此次专项行动在精准打击炒信、侵犯知识产权等违法行为方面取得成效,政企协作机制起到关键作用。”
在这次专项执法行动中,浙江省工商局创新办案机制,联合阿里集团协同打击网络违法行为。阿里集团提供线上科学分析数据和对经营者网络交易数据收集,工商市场监管部门加强线下摸排和集中力量查处,真正实现政企合作,资源共享,“双轮驱动”,极大提高了网络违法线索的发现率和案件查处精准度。
浙江省工商局经检总队组织人员赴余杭、金华等网络市场主体集中的基层工商市场监管局调研网络执法情况,梳理问题,研判分析;多次赴阿里集团,调研网络交易中的主要违法方向和如何运用网络第三方交易平台大数据对接执法办案,提供技术支撑;走访省公安厅、省通信管理局等,共同开展部门执法协作。专项行动中,全省共立案查处1907件案件。
严打网络违法行为得到了企业的大力支持。阿里集团首席治理官郑俊芳表示,阿里集团将从四方面继续发挥在协助打击网络违法行为和灰色产业方面的电商表率作用。一是强化大数据技术支撑,协同工商等执法部门更好打击网络违法行为;二是继续完善多方参与的社会化共治体系,第三方交易平台首先要加强自律和内部监管,负起平台责任,依托政府监管部门,积极发动社会各界力量,不断扩大打击网络灰黑产业的统一战线;三是积极探索实施电商信用制度,不断尝试将电商平台的海量数据与工商等有关部门的监管数据相结合,建立电子商务信用管理体系;四是呼吁更多电商以及其他互联网企业增强使命感,主动承担社会责任,自觉参与对网络违法行为的治理。

完善个人诚信记录体系
尽管重拳出击,但是治理网络“炒信”仍然存在很多难题。采访中,一些执法人员告诉记者,目前对网络“炒信”的处罚依据是《反不正当竞争法》第二十四条第一款,针对虚假宣传,视情节处以1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的罚款,但是这样的罚款对于“炒信”平台来说,作假成本很低,很容易在处罚后又卷土重来,另外,由于网络刷手来自各地甚至境外,难以调查取证,处罚根本无从谈起。
也正因此,网络“炒信”的手法仍然在持续花样翻新。浙江省工商局有关负责人表示,目前网络违法行为呈现形式多样、涉及面广、危害性大、隐蔽性强的特点,给工商执法带来困难。
对此,湖南大学法学院院长助理蒋海松表示,须对刷单等网络违法行为及“灰色产业”严厉打击。他表示,这种“灰色产业”已经在电商平台之外形成了成熟的上下游产业链,但在法律及监管上仍存诸多难点。目前我国各项法律规定针对刷单、删差评等不正当行为的表述不够系统,惩治力度也不够,缺乏约束力和执行力。在国家完善相关法律制度的基础上,相关监管部门也要提高监管执法信息技术水平,对交易记录、付款记录、物流记录等进行大数据统计和分析,加强专业研究,加强部门执法协作,完善政企协作机制。
还有专家建议,执法部门在加大查处力度的同时,还应大力推进社会共治。个人征信系统应录入“刷手”“刷神”的违法违规行为信息;对已经构成刑事犯罪的行为人,在判处刑罚的同时对其宣布从业禁止令。而淘宝等电商平台则更应加大对网上店铺行为的监督力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