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资公司注册程序
拉《企业行为准则》(Law on EntrepreneuriaI Activity)制定了控制企业活动的法规,其中包括注册企业的主要原则。
按照拉脱维亚法律,外资企业可分为责任有限公司和合股公司,其中第一种是建立合资公司的最常用方式。
1.责任有限公司(简称SIA)。创办合资企业的法定最低固定资本是2000拉特。有外资投入的SIA必须向拉企业注册机构注册后方可成立, 即必须在合资各方达成协议的14天内,向企业注册机构提交注册申请,注册时必须提交以下文件:
(1)注册申请。
(2)为创办该公司,合资各方签署的文件。
(3)如果创办者采用金融投资,则必须出具银行的通知,证明其确已缴足该数额的资金。
(4)如果该公司从事受限制的经营活动,则需提交拉内阁或其授权机构所发执照。
(5)完整的注册证明。
(6)在该企业有签约权的所有人员的签名。
(7)证明已纳税的有关文件。
(8)在其本国进行注册的有关证明的复印件。
(9)该外国公司的开户行出具的证书。
(10)根据拉脱维亚企业法律的其他特定条款,应递交的其他必要文件和执照。
SIA一旦在拉脱维亚企业注册机构注册完毕,就拥有了法人权利。
2.合股公司(A/S)。在拉脱维亚居住了25年以上的拉脱维亚公民或永久居住者,在拉注册完毕的法人,外国公民及外籍法人均可在拉创办合股公司。
合股公司的注册申请必须在合资各方达成协议的30天内,向拉企业注册机构提交,对于那些在需要特殊批准(执照)地区申请注册的企业,必须在合资各方达成协议的60天之内提交其注册申请。
注册A/S需要递交以下文件:
(1)为创办该公司,合资各方达成的协议。
(2)有关创办人的情况介绍(如果是自然人,提供护照的有关情况。如果是法人,提供全称及地址)。
(3)创办者间达成的协议。
(4)公司简介。
(5)持股人名单。
(6)创办该公司的有关证书及契约。
(7)公司章程。
(8)该公司成立大会的记录。
(9)注册申请。
(10)经过授权有关人员的签名样本。
(11)银行提供的声明,证明其确已储蓄足够金额的固定资本(在合股公司成立之时,必须有1/4的固定资本到位)。
(12)已交纳注册费和通告已注册费用的证明文件。
(13)如果对该公司的经营范围有特殊规定,则需要出示执照。
(14)拉脱维亚法律要求申请人提供的其他文件。
一旦A/S在拉企业注册机构注册完毕,即告正式成立,并具备法人权利, 已注册企业将发布注册公告。
根据"企业行为准则",拉脱维亚所有企业必须在隶属司法部的注册机构注册。企业未经注册不得营业,否则视为违法。
企业注册机构将在15天内对申请进行处理,并在30天内通知结果。如申请人在30天内未收到不准注册的答复,意味着企业已获准注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