郴州出台支持园区发展14条措施
2月27日,湖南省郴州市工商局制定出台《关于坚决贯彻“产业主导、全面发展”总战略进一步突出服务园区建设与发展的若干措施》(以下简称《措施》),共14条,包括推行企业注册全程电子化和集群注册、推进工商登记便利化改革、实施信用监管、强化品牌培育、搭建供求信息共享平台、加强电商扶持发展力度、支持企业拓宽融资渠道等。“为全力服务园区建设、产业发展、招商引资工作,市工商局制定了支持服务园区建设与发展的14条措施,助推产业园区打造产业洼地、企业洼地、财源洼地和科学发展主体区、改革开放示范区、现代产业集聚区。”郴州市工商局党组书记、局长钟水飞说。
根据《措施》,郴州市工商部门对全市省级以上园区企业注册登记实行“两推行、三放宽和三登记”举措,服务企业便捷高效准入。“两推行”,即推行企业登记全程电子化和集群注册登记,推进工商登记便利化,开辟绿色通道,有序引导电子商务从业人员入园区发展,更好激发市场活力。“三放宽”,即放宽住所(经营场所)、企业名称和经营范围核定条件的限制,允许园区市场主体的住所(经营场所)登记实行住所信息申报承诺制、负面清单制,由其对申报承诺事项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三登记”,即实行委托登记、预约登记和延时登记服务,市工商局委托高新分局、经开区分局分别在郴州高新技术产业园、郴州经济开发区内履行外资企业、股份有限公司、有限合伙企业的登记职权,园区企业可以通过电话等方式预约办事时间。
据了解,该局按照教育引导与规范管理相结合的思路,坚持把维护市场经济秩序,营造公平竞争环境作为一项长期的重要任务,推动园区企业健康发展。该局加强教育引导,实施柔性监管,充分运用行政指导、行政告诫、行政预警等手段,增强园区企业守法经营意识,创优园区发展软环境。该局加大执法维权力度,加大虚假违法广告专项整治和商标行政保护力度,保护园区品牌企业合法权益。该局加强沟通协作,与外地工商部门在市场准入、知识产权保护等方面强化交流协作,指导园区企业建立电子商务平台投诉处理机制,维护企业合法权益。
“《措施》彰显了工商部门服务园区建设与发展‘只设路标,不设路障’‘不说不能办,只说怎么办’的理念,我们要落实好相关措施,进一步优化园区发展软环境。”钟水飞说。
在落实工商窗口文明服务“十要十不要”规定的基础上,郴州市工商部门将深入实施商标品牌战略,健全园区商标品牌指导中心服务机制,服务园区企业商标品牌建设;加大培育发展经纪人力度,壮大经纪人队伍,助推园区经济量质提升;搭建全市园区企业供求信息共享平台,支持企业拓宽融资渠道,引导企业充分利用动产抵押、商标专用权质押、股权出质等方式解决融资难题。市工商部门将积极指导园区企业开展动产抵押登记,简化股权出质登记手续,有效降低企业运营成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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