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欢迎访问上海誉富企业顾问集团有限公司网站我们专注于上海公司注册、代理记账等一站式服务平台

当前位置:主页 > 注册公司问答

雇用女模低俗营销内什么公司被罚20万元

文章发布时间: 2018-03-27 17:30:05 本文作者:
2015年11月13日,国家工商总局广告监督管理司通报新《广告法》颁布之后各地工商和市场监管部门查处或正在调查的12起典型违法广告案件。其中,内什么(北京)信息技术有限公司(下称内什么公司)雇用比基尼女模以裸露游街的方式开展低俗营销的案件名列其中。
2016年3月,北京市工商局朝阳分局依据新《广告法》有关规定对内什么公司开出20万元罚单。
经查,内什么公司为推销该公司的手机APP软件,增加品牌曝光度,于2015年11月3日12时许,组织16名身穿比基尼的女模特在人群密集的公共场所开展营销活动。这些女子身着暴露,手臂、臀部印有该公司名称、“用我”文字和二维码。整个营销活动持续约7分钟,吸引大量路人围观、拍照。
朝阳工商分局认为,2003年文化部、公安部、国家工商总局联合印发《关于制止在公众聚集场所进行裸体的人体彩绘表演活动的通知》。《通知》指出,一些生产厂家、商店、娱乐场所和个人为了吸引公众的注意力,促销产品,提高知名度,或以“人体彩绘”为广告手段,或以“人体彩绘”为经营内容,在商场、广场、公园、展览会、展销会等公众聚集场所,公然组织裸体的人体彩绘活动,不仅完全与艺术相背离,而且亵渎人性尊严,败坏社会公德,扰乱社会秩序,造成恶劣的社会影响。为制止此类行为的蔓延,严禁任何单位和个人以裸体、半裸体、三点着装等形式的人体为媒介发布广告。违者由工商部门予以制止,并依法予以处罚。可见,上海公司注册内什么公司雇用比基尼女模在人群密集的场所当众游街的行为,严重妨碍社会公共秩序并违背社会良好风尚。内什么公司的行为违反了新《广告法》第九条第(七)项的规定,已构成违背社会良好风尚发布广告的违法行为。依据新《广告法》第五十七条之规定,该分局责令内什么公司停止发布广告并罚款20万元。